沙烏地公主之死

     1977年夏天,沙烏地王族之間,口耳相傳著一起不大不小的家庭醜聞:


 ~[穆罕默德王子,斬了自己的孫女]~

    穆罕穆德王子(Mohammed Bin Abdul Aziz)是沙烏地開國君主阿不都阿濟茲的兒子、也是時任國王哈利德的異母兄弟;而悲劇的主角,則是他19歲的孫女「米夏公主」(Mishal)。

    王族流傳,米夏公主13歲那年就被父兄許配給了一位年長的堂哥王子,但個性不合的兩人相處並不融洽。為了避免親族之間撕破臉,米夏公主於是被安排到了黎巴嫩「留學渡假」。在相對開放、西化的黎巴嫩期間,米夏結識了年紀相仿的沙烏地大使之子——穆斯勒.夏爾(Musleh Shaer)——產生情愫的兩人,自此在海外展開一段「禁忌之戀」。

    隨著兩人學業的結束,以及黎巴嫩內戰逐漸白熱化,相戀的米夏與穆斯勒只能重返沙烏地。兩人在吉達仍不時約會,可無法再忍受王族束縛與傳統社會的他們,最終仍決心遠走高飛。

    當時為了「私奔」,米夏安排了一場「溺水假死」的戲碼,在偽裝死訊後,更剪去了長髮、女扮男裝地直奔機場,試圖逃離家族的控制。但在一了百了的最後時刻,米夏的偽裝卻遭海關識破,有情人不僅雙遭逮捕,米夏的已婚身份,更讓他們被冠上了「通姦罪」的指控。

    米夏的行為固然違反了當時沙烏地的風俗與法律,根據伊斯蘭法的規定,2名被告仍要透過教法長老們的審判與多重調查,才能真正被定罪處刑;但認為家族蒙羞、怒不可遏的穆罕默德王子,為了避免醜聞延燒,遂強硬地下令「名譽殺人」。

    於是,19歲的米夏與20歲的穆斯勒就這樣被押到了吉達市區廣場,被祖父的護衛斬首、示眾。

    雖然被斬首的是公主,但在保守傳統的部族社會中,當時的沙烏地輿論大多,對「遭逢家門不幸」的穆罕默德王子抱持理解與同情,對於王室也不好公開多說;誰知這則消息傳到了海外,竟成了阿拉伯上流社會口說耳傳的「愛情悲劇」。

    這裡的女主角被斬首,可是我在1981~1985在沙烏地工作時,聽到的另一個版本,這個版本的結局是依照沙烏地的法律與習俗,通姦罪懲罰方式是女方在市場公開讓民眾拋擲石塊打死,男方在市場公開斬首,那次的男女雙方都依照規定辦理,可是,女方還是不忍公主會被石塊慢慢砸死,所以雇人在前面用了稍大的石塊狠狠的用力兩塊石塊就將公主打死了,以減除她的痛苦。

    該案件另一篇報導不同的是死刑方式不同,如后:

    1977年,未婚的19歲沙烏地阿拉伯公主米夏爾承認與男子相愛並超友誼,被當時國王哈立德的哥哥、穆罕默德親王下令槍決,此案被英國拍成紀錄片,曾引發兩國外交風暴。

    米夏爾公主(Misha'al bint Fahdal Saud)在黎巴嫩首都貝魯特求學時和一名沙國軍官認識並相戀,該男子在沙烏地駐黎巴嫩大使館武官處任職,因該男子是平民身份不被王室接受,且公主違反婚前不能認識家人以外的男人的回教戒律,兩人返國後知道王室不接受她下嫁平民,於是私奔,因為未婚女人無父親或兄弟陪伴是不能出國的,公主化妝成男人企圖從機場出境,當場被識破。據稱一心捍衛愛情的米夏爾承認一切願與男友同死,於是承認通姦罪名。

    米夏爾的祖父穆罕默德親王認為她使王室蒙羞,下令將兩人帶到吉達一處停車場處決,該停車場是專門斬殺犯人之處。因米夏爾有公主身份故改斬首為槍決,頭部遭開數槍斃命,男友則被斬首。此二人的遭遇讓人一掬同情之淚。

    英國一家電視台將此故事拍成紀錄片「公主之死」,1980年在英國播出。沙國王室企圖阻止電視台播出該片未果,老羞成怒驅逐英國駐沙大使,撤回住在英國的400名皇親國戚,取消價值數百萬英鎊的沙國出口貨物,並抵制英國貨。同年該片在美國公共電視頻道播出時仍引起爭議。

    在沙國,未婚而與人發生性行為視為通姦,和謀殺、販毒相同的重罪,最重可處死刑,處決方式則有不同。以石塊丟擲死刑犯的石刑,通常施於犯通姦罪的已婚者。

    所以到底是槍決、斬首還是石刑,我比較相信公主是石刑,男的是斬首,因為這是沙國的傳統刑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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